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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成都七中实验学校食品安全事件最新进展

中国普法 201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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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有网友发帖称成都七中实验学校小学部的学校食堂,食品发霉变质,曝光的图片触目惊心。事件引发舆论强烈关注,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12名殴打辱骂民警人员被强制带离

3月13日晚22点50分,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官方微博@平安温江 发布警方通报。

以下为通报全文:

3月13日,我区成都七中实验学校小学部部分学生家长到学校反映食堂食品质量问题。

11时20许,其中百余人前往光华大道凤凰北大街路口实施堵路行为,拦停正常行驶车辆,阻断交通,严重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由于该道路系成都进出城主干道,车流量极大,为维护城市交通秩序,现场民警迅速开展劝导疏散,但部分人员阻挠民警执法,对民警进行殴打辱骂。

经多次警告无效,民警依法对宋某、杨某某、陈某等12人强制带离,过程中,对个别严重阻挠执法的人员依法最低限度使用了警用催泪喷射器。12时许交通秩序恢复正常。

被依法带离现场的12名人员均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具结悔过后于当日下午先后被教育释放。

事件发生后,针对网络上出现的虚假视频和言论,公安机关将依法调查处理,希望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

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良好的社会秩序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让我们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医院接诊学生36人,目前已全部离开

13日晚22点25分,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金温江 第五次发布情况通报:

3月13日,成都七中实验学校陆续有学生自述身体不适,家长要求送医院检查。温江区卫健局立即联系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安排消化科、儿科、内科专家参与检查诊治,对入院学生进行了初判以及血常规、大小便的检查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

截至21时,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共接诊学生36人,经检查诊断后目前已全部离开医院。温江区将继续做好医疗保障工作,全力确保学生身体健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严查

13日傍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消息称,高度关注四川省成都市七中实验学校食堂食品原料存在的问题,已经要求四川省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部署,加强与教育等部门的配合,迅速开展调查,依法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学校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经〔2019〕8号)要求,全面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广大学生饮食安全。


成都市委市政府:

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严惩不贷

13日下午,成都市委市政府召开成都七中实验学校食品安全专题会,会议强调,要按照以人为本、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重点做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负责地开展调查,无论涉及到谁,无论涉及到什么单位,都要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严惩不贷。

二是成立由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的调查组和问责组立即开展工作,温江区、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成立的联合工作组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加大工作力度。

三是依法依规对涉嫌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个人、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师生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到位、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五是举一反三,进一步在全市范围内排查、消除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和监管盲区,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六是维护好校园及周边正常社会秩序。

七是及时回应家长和社会关切,解疑释惑。

成都七中实验学校:十分愧疚,致歉

13日早些时候,成都七中实验学校发布关于学校给学生吃过期食物的情况说明:

1.即日起,停止四川德羽后勤管理服务公司对学校食堂的供餐服务。

2.学校在过渡期间,由区教育局组织供应可靠食材。

3.公司及学校对供应商监管不力,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十分愧疚,向广大师生、家长道歉,并承诺承担责任。

4.公司及学校的食堂相关责任人已接受区公安局的停职调查。

严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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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当家长们和网友们口诛笔伐的时候,学校似乎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甚至一度沉默。有人就怀疑,这学校是不想承担责任了吧?难道将食堂业务外包德羽后勤公司,学校就可以因此逃过一劫?


怎么可能?!


其实大家应该比较清楚,提供食品的德羽后勤公司首当其冲。当然食材是不是有质量问题,是不是有毒有害,还需要鉴定部门给出权威结果。但是如果查实该公司提供的是廉价腐烂或是有毒有害食品,毫无疑问,这是违法甚至是犯罪的。


根据《刑法》,其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其中,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要是指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或者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食品。


但同时,这么多年了,

学生没有大面积受害,

是不是可以说后勤公司能逃过此劫?

非也


当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无证据证明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不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但是可能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其他犯罪。


然而,有人可能觉得,

没准是学校把食材放至变质造成的

没错,重点来了!

其实不管后勤公司行为如何,

学校使用了这些食材,

难辞其咎!


学校食堂与学生之间实际上存在“买卖食品”的合同关系,也就是说,如果学校食堂使用过期变质或者腐烂的食物加工销售,同样可能构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或者销售伪劣产品罪!相关负责人需要为此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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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网微信、北京青年报、@平安温江、@金温江、华西都市报、南海普法

编辑:王佳茹 路双英 刘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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